【垃圾徵費】節日棄大型垃圾 環保署:可酌情免收徵費 (即看指定日子優惠)
發布時間: 2024/04/08 22:11
最後更新: 2024/04/09 08:58
環保署今回覆立法會議員江玉歡就垃圾徵費提出的「30問」,提到環保署會就歲晚大掃除、春節等垃圾棄置量較多的傳統節日,酌情指定一些日子免除使用指定袋及標籤棄置大型垃圾的責任。環團歡迎有關措施,認為政府正盡量優化政策及釋出善意,但認為指定的日子不應太多及太密,否則或損減廢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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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玉歡1月尾去信環保署,事隔兩個月終獲環保署回覆。其中問及政府會否設立專門回收點回收聖誕樹、桃花等節日裝置,環方稱,每年均有推出天然聖誕樹及桃花回收計劃,徵費實施後亦會繼續,並會就歲晚大掃除、春節、聖誕節、清明節、重陽節等垃圾棄置量較多的傳統節日,酌情制定一些日期免除使用指定袋或標籤棄置大型廢物、聖誕樹及年華等責任,以方便市民。
署方早前的鋸開地拖棍的棄置輪引起熱議,是次在信中就提出,不少地拖棍的手柄均可伸縮,或是以塑膠或金屬製造,將地拖頭拆出後可分開回收,地拖頭就可用較小的指定袋報告棄置,建議市民買日常用品時考慮產品設計以配合減廢回收。
部分市民午膳時會買外賣飯盒到公園進食。環保署稱,徵費實施後市民仍可將在街上產生的隨身小型垃圾,如外賣飯盒棄置在公共地方的垃圾桶內,毋須用指定袋。
署方又稱,物管及清潔公司均沒有執法權力,若發現居民違法情況,可作善意提醒但無須強行執法,如居民經常重犯可聯絡環保署尋求協助;而若不明源頭違規垃圾增多,亦應與業主組織商討適當措施,如加強巡視等。至於商場也可將小型垃圾桶放在容易管理的地方,減少被濫用。
署方並指,會以垃圾棄置量及回收物數量的變化衡量政策成效,而海外經驗顯示市民需要3至5年養成新的廢物棄置及回收習慣,故預期垃圾棄置量及回收量會逐漸變化,計劃每半年公佈有關數字。
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歡迎環保署提出在指定日子酌情豁免大型垃圾徵費,但認為不應太多及太密,以免市民將廢物積至指定日子丟棄,損減廢成效,建議可定在歲晚、聖誕節,以及暑假的其中一天,而清明節及重陽節實際非垃圾棄置高峰期亦與清理家中沒有太大關係。他提到,台灣環保部門每年農曆新年亦提供上門收舊傢俬服務,甚至會將傢俬復修並轉贈有需要家庭,政府可以參考。
他又稱,有關安排可見政府盡量希望優化政策及釋出善意,讓社會更容易接受,期望社會可正面看待政策,同冀政策勿變無牙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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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小冰